关于养殖业占地的最新政策
年养殖用地新规定是:对于本集体成员按照规划申请养殖用地的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猪养殖:猪养殖占地面积应当控制在5亩/头以下。 牛养殖:牛养殖占地面积应当控制在3亩/头以下。 羊养殖:羊养殖占地面积应当控制在0.5亩/只以下。 鸡养殖:鸡养殖占地面积应当控制在0.05亩/只以下。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1)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
1、年养殖用地新规定是:对于本集体成员按照规划申请养殖用地的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2、关于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基本农田不可以建造养殖场。因为基本农田是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护的,其中有条例规定,不可在基本农田内建坟,建窑,建房或者采矿,采石等。不可擅自把基本农田内的耕地转成非耕地,因此不允许建造。
4、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补贴,包括以下情况: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5、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遵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应当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保障一些有需求的养殖户可以扩大养殖规模。
畜牧法对养殖用地有何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规定明确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上建造养殖用房不算改变土地用途行为,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的,不再按临时用地或建设用地进行审批。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