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生态水产养殖技术要点都有什么呢?
确定符合水产养殖要求后,进行水域整理工作,例如要张拉防护网,防止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外逃,还要在养殖水域内适当种植一些水草等,增加水中含氧量。
营造生态环境 合理选场,科学建池养殖池塘选址应具备水源充足、无污染、水质清新的地方。水渠管道建设要尽量做到每个塘口独立,做到相互不过水、不串水。
池塘条件 养殖乌鳢池塘靠近水源,且水源充足,加水方便,池底平坦、淤泥少,池埂坚实不漏水,养殖用水符合渔业用水标准,养殖面积3亩,水深1.5到2米,池塘四周用塑料网加高0.7米,以防乌鳢逃逸。
确保不能上市的鱼种安全度过干旱。适当减少每天投喂次数和投喂总量,尽量不施有机肥、少施无机肥。加强水质调控和疫病防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每天增加巡塘次数,注意日常管理,密切养殖品种的变化。
南京市生态红线内能不能水产养殖
法律分析:不可以,基本农田是红线,不能建任何设施。水产养殖属于设施农业,不允许的。
只要耕地的耕作层没有受到破坏,耕作和种植条件没有受到破坏,土地承包人可以独立决定将耕地用于水产养殖。不能在耕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在未保护耕地上建设。
另外,对于已经出现的疾病,则需要按照渔业管理站的指导进行科学用药,使用低毒高效的绿色药物,精准把握用量,在短时间内取得治病效果,且不会对水域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本省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 为加强对珊瑚礁资源的保护,促进沿海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珊瑚礁的保护。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地块,以自然恢复为主,按照规定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依法有序退出并予以补划。
4、耕地保护红线是18亿亩。耕地红线,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下限含义的数字,有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